通讯事务管理局香港办事处(OFCA)已宣布发布wi - fi 6 e规范。
去年秋天,OFCA就一份名为《“创建用于管理无线局域网6 GHz设备的使用和交易的类别许可证,以及提供公共无线局域网服务的类别许可证的变更”。 我们共收到十四份意见书,并于今年四月底发表结论性公开声明。本声明的内容可于以下连结浏览:ca_statement_6GHzDevices.pdf
最终的法规要求包含在规范中HKCA1081"工作在无线局域网6 GHz频段的无线电通信设备性能规范”现已出版。它仅限于工作在5.925 - 6.425 GHz频率范围内的设备,室内最大输出功率为24 dBm,室外最大输出功率为14 dBm。
该规范参考欧洲ETSI标准EN 303 687 ("6 GHz WAS/RLAN;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协调标准).
通讯主管机关会密切留意en303 687的发展,包括接收器屏蔽功能,并会在有需要时修订HKCA1081。OFCA也明确表示,只要满足6ghz的设备在en303 687的相关要求中,此类设备被授权使用WLAN设备类License.
如需进一步信息,请联系Vanessa.Wen@beplay 电脑登录nemko.com
(本文基于Vanessa Wen提供的文本,t .索利编辑)